关键字:  栏目: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风采
史志君同志先进事迹
作者: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发布时间:2011-03-11 11:22:03 打印 字号: | |

    史志君同志现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她在法院刑事审判岗位26年,其中从事少年审判工作14年。该同志二十载如一日,在工作中甘于奉献,多年来,该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勤勉的工作态度、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精湛的业务技能受到了法院内外的好评,成为有口皆碑的优秀法官,为法院审判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多次受到省市表彰、荣立三等功,2010年4月被成都市委市政府授予“成都市劳动模范”称号;2002年被中央综治委、团中央、司法部、公安部等单位联合授予“全国青少年法律学校优秀法制辅导员”荣誉称号;2004年被团中央、中央综治委、最高人民法院等13家单位联合授予“中国优秀青年卫士”称号;200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女法官”,并被中华全国妇联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2010年4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对党忠诚  服务大局
    史志君同志出身于政法干部家庭,从小受到的教育使她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二十多年来她真正做到了忠于职守,服从大局,不管是在刑事审判岗位上,还是在少年审判岗位上,始终以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为上,将审判事业作为自己一生的追求,在审判中忠于宪法和法律,秉公执法,为大局服务,为当事人着想,将自己对党的忠诚和对人民的感情,融汇于审判工作中,所办理的2 000余案件社会效果和审判质量好,赢得了法院内外较高的评价。特别在“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中,通过积极开展“走进审判庭”、“送法到校园”、“教育在监区”、“法庭进社区”等一系列司法为民活动,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赢得社会各界的好评。她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做到想为当事人所想,急为当事人所急,化解了多起矛盾较大的纠纷,在工作中强调“一调二审三释疑”的工作方法和“四必须”、“五做到”的工作程序,并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在审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获得很好的评价和声誉。
                            勤奋努力  恪尽职守
    史志君同志始终工作严谨,她常说,“审判工作关系到他人生命、自由和权益,不能有半点疏忽”。她工作一丝不苟,对每一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从不放过一个疑点;她雷厉风行,办案从不拖拉,经常加班加点,有时甚至通宵达旦在办公室阅卷和撰写文书,所办理的案件质量高、审结速度快,多次被评为“优秀案件”、“优秀裁判文书”和“优秀庭审”,每年结案率均为100%;担任庭领导以后,她以身作则,首先以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以及敬业、奉献的工作热情带动全庭,并提出“关爱、协作、责任、进取”的庭训,使所在庭自2004年以来先后评为全市“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成都市未成年人保护先进单位”、“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优秀少年法庭”、“为了明天—全国青少年自我保护基地”。由于少审工作在全国走在前列,2006年8月,成都中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试点庭的法院。在最高法院对全国少审试点工作检查中,成都中院的少审试点工作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她勤奋努力,除负责庭内的案件讨论、文书签发和行政管理外,主动办理大要案和团伙案件,2007年在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高某某等14名被告人被控涉黑团伙案件中,该案一共50余本卷宗材料,涉及20个罪名和事实,史志君同志白天处理庭上事务,晚上加班加点阅卷,写出了长达200余页、11万余字的审理报告,该案法律文书被院内评为优秀文书。她每年所办案件均名列全院庭级领导前列,其审判工作先后获得全市法院“办案能手”、全市“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省“严打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同时,该同志创新少年审判工作,在全省首推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搞好法庭教育和帮教回访工作,开展“社会关护员”制度,重视审判理论研讨,每年均撰写调研文章,多次参加全国少年审判研讨会和澳大利亚、澳门等国际司法交流。所写调研文章多次获得国家级和省级二等奖、三等奖,并多次评为全市优秀调研成果和学术论文奖。
    该同志除积极办案以外,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为社会和青少年奉献一片爱心。她总以母亲的情怀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以真诚奉献对未成年人的爱。她提出“少年—和谐·阳光—关爱”的少审司法理念,要求少审法官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做到“亲切细致、与人为善、公平正义、充满爱心”。当发现在校学生犯罪一度突出时,她搜集大量案例,从法庭走进课堂,讲解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和预防,先后到成都市的大中小学向师生、家长宣讲法制课100余次。同时,主动与学校开展“法制共建”活动,制作《法制信箱》、印制“青少年维权岗联系卡”、开通法律咨询电话,组织“模拟法庭”等活动,学校为此向其赠送了“春风化雨,法制天下”的锦旗。当她发现少年的犯罪是因为他们的无知时,她感到痛心,不辞辛苦和不顾路途遥远到学校、社区了解少年犯情况,用女法官的亲和力和真切的关心感染着失足的青少年,使他们流出痛悔的泪水。当她发现一些服刑的少年犯缺少家庭关爱时,她长期坚持每年的节日期间到少管所向他们送衣物、书籍和各种生活、学习用品,鼓励少年犯重新回到社会成为有用的人。当她发现留守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犯罪率较高时,在“全国关爱服刑人员子女启动仪式”上发出“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成长,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呼吁和号召,到女子监狱了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发动法院关工委同志为服刑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她到农村、学校了解留守儿童情况,给这些特殊未成年人群体送去礼品和关怀。在处理一起涉稳少审案件时,她的真诚和责任心深深感动了曾扬言要制造不稳定事件的当事人,最终圆满结案,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清正廉洁   秉公执法
    史志君同志在工作中严格要求,从不为利益所动。二十余年的审判生涯真正做到了甘于奉献,淡定名利,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在工作中,史志君同志没有任何影响法官和法院形象的不良嗜好和社交,在亲自办理的2000余各类案件中,没有关系案和人情案,曾获“廉洁好法官”之誉。


来源: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责任编辑:张丽

友情链接

  • 中国法院网
  • 人民法院报
  • 四川法院网
  • 北京法院网
  • 中国民商法律网
  • 北大法律信息网
  •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