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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法院突出“三严” 规范安检工作秩序
作者:康邦礼 石智勇  发布时间:2011-03-15 16:35:15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切实把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严防事故发生,规范安全检查工作秩序,近日,双流法院法警大队进行再次培训,要求队员做到“三个务必”,即务必增强责任意识、务必增强防范意识、务必增强安全意识;突出“三严”,即“严”形象、“严”理念、“严”规范执法。

  一是“严”形象,文明执法。要求安检法警严格按照司法警察内务条令的要求进行着装,规范佩戴标志、警号等,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精神振奋、姿态良好、用语文明;执勤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司法警察爱岗敬业的良好形象。

  二是“严”理念,司法为民。树立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理念,将最高院提出的人民司法、能动司法要求严格落实在安检工作中,杜绝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做现象,同时尽力做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温暖群众,让群众在庄严的法庭、严肃的安检等方面感受到法律人性化的一面。

  三是“严”规范执法,确保安全。为维护法院正常的审判和工作秩序,保护法院机关安全和所有参加庭审人员安全的活动,要求安检法警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安检规则,先检查核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无证件或证件不符者不予入内,对于忘带身份证但持有可以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的另行考虑;运用高科技检测仪器,对提包和随身物品认真检查。在警力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疏散其他在场人员,防止伤害人身安全等以外情况发生造成的损失。
责任编辑:康邦礼 石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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