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法院多措并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作者:付华 石智勇 发布时间:2011-03-15 16: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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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新都法院采取强化调解、巡回审判、司法救助、倾听民意、深化宣传等五项措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一是加强排查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与区、镇、村三级维稳机构的联动工作。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争取政府和社会各方面支持,依法妥善解决各类纠纷;对群体性事件,积极派人参与调处和提供司法服务。二是强化诉讼调解。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特别是对群体性纠纷,注重辨法析理和依法疏导,避免矛盾激化,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全力参与“大调解”体系建设。三是着力化解信访难题。一手抓源头治理,强化案件质量,规范干警司法礼仪,实行信访责任倒查,预防和减少涉讼信访问题的发生;一手抓排查化解,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和院领导首访负责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充分运用教育、协调、救济等手段,帮助解决上访人在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切实化解涉讼信访问题。 四是加快落实便民措施。把有限财力用在改善诉讼环境、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上,及时为群众提供电子导诉、立案查询、来访接待、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继承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加大巡回开庭力度。五是深入开展倾听民意活动。把深入基层倾听民意作为提高广大法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的一项主要措施,全体法官以“法官进乡村”活动为载体,了解社情民意,熟悉“三农”工作,从而促进司法能力的提高。六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通过组织开展法官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以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等方式,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了解到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基本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