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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法院四项举措扎实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作者:杨鹤雄 杨绍元  发布时间:2011-03-16 09:20:38 打印 字号: | |
  近日,邛崃市法院召开全院大会,迅速传达胡锦涛总书记19日上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的重要讲话,并就新形势下邛崃法院的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工作提出四项措施,扎实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

  一是加大矛盾化解力度。在审判工作中,建立健全沟通机制,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加大调解力度,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二是加强案件质效管理。案件质效是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的一个标尺,各庭室要认真研究质效指标下降原因,审管办要对各庭室审判质效工作要进行每月通报,每季度考核,并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争取全院审判质效止滑提升。

  三是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法警大队要加强安检措施,熟悉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进行应急演练,以确保机关、庭审安全。

  四是强化干警责任意识。及时处理各类事务,努力为全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条件。
责任编辑:杨鹤雄 杨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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