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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法院开展学习“三项规定”专题活动规范司法行为
作者:林艺 杨绍元  发布时间:2011-03-17 13:08:17 打印 字号: | |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三项规定,温江法院从3月开始,采取“讲、学、比”等措施,开展为期1个月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讲党课,增强职业道德意识。该院收到市中院下发的成中法发[2011]39号的通知文件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院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温江区法院开展集中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学习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工作目标,分解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要求,并要求主观干警思想政治思想工作的院领导为大家上一堂有关法官职业道德的讲座。。

  学规范,提升职业道德修养。在专题活动期间,该院采取多种形式,扎实组织学习规范。一是做好学习笔记。以庭级部门为单位集中组织学习“三项规定”,切实贯彻规定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学习贯彻文件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集中讨论。要求以庭室为单位,重点围绕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展开讨论,严格把《规范》要求落实到司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和审判工作的每一个过程当中,做到“审判权行使到哪里,规范就跟到那里”。三是写好学习心得体会。要求每位干警在专题活动结束前写出心得体会,畅谈个人感悟。四是举行集中考试。3月25日,组织全院干警就学习规定情况开展集中考试,使每个干警做到记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上。

  比作风,体现职业道德追求。一比审判作风。结合该院开展的“质效提升大比拼”活动,各部门通过庭审观摩、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考评等方式进行质效大比拼。同时采取个人自查、部门集中自查、互查和抽查相结合等方式,查找本部门和个人在审判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文明的言行。二比纪律作风建设。开展纪律作风大检查,由院领导带队,监察室负责落实督促检查,从小处着眼,从细节入手,对全院干警落实推行文明礼仪用语、“阳光执行”等方面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特别是狠抓规范着装、上班状态等方面,强化干警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
责任编辑:林艺 杨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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