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法院“四个注重”加强司法礼仪
作者:周力娜 石智勇 发布时间:2011-03-22 10: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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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法官职业形象,规范法院干警行为,近日,青羊法院采取多种措施,狠抓庭审礼仪规范化建设,坚持“四个注重”,向当事人和社会展示法官良好职业形象。
一是注重开庭礼仪务实化。以政治素养提升为核心,加强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注重法律素养提升,通过完善教育培训体系,搭建“法官讲坛”交流平台,强化理论灌输,增强司法能力。将司法礼仪的教育学习渗透到日常工作中,让遵守司法礼仪成为司法人员内在、自发的行为。为保证司法礼仪真正落到实处,法院成立了以监察室、审管办、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礼仪督查小组,对庭审活动进行明察暗访,梳理归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信息、督促整改。二是注重礼仪遵守共同化。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法院要求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在庭审时必须模范遵守开庭礼仪,同时加强与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者的交流和沟通,形成共同遵守司法礼仪、展示司法文明形象的共识。三是注重庭审礼仪具体化。按照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法槌使用规则》等9个文件对法庭纪律、法官着装、法官用语、法槌使用、庭审程序等要求的规定,修订完善本院司法礼仪标准,并予以明确和细化,确保干警规范司法礼仪有章可循。 组织干警学习上述各类规范性文件,以“上班着装要得体、法言法语促规范、庭审接待讲文明、业外活动有约束”为标准,确保取得实效。审管办、监察室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庭审礼仪的规范和引导。四是注重接受监督阳光化。定期召开廉政监察员座谈会、走访律师事务所,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收集法官在遵守司法礼仪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加以改进或克服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定期开展优秀庭审观摩活动,由监察室、审管办、院质评小组按《庭审评议表》观摩打分,将着装规范、庭审考评、接待当事人等内容纳入日常绩效考核范围,强化党风廉政、案件质量、信访督办等方面工作的日常管理,促使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自觉、主动遵守庭审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