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院在高新区法院举办房地产类案件对口业务指导片区会议。市中院民四庭庭长曾耀林、副庭长张引千、审判长唐骥以及新都法院、新津法院、龙泉法院、双流法院负责房地产类案件审理的院、庭长和审判人员以及高新区法院民二庭全体工作人员出席了会议。
会上,市中院民四庭通报了全市基层法院2010年度和2011年一季度房地产类案件的质效情况、上诉改发情况。并就成都市两级法院近几年来房地产类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分析和总结,要求每位承办房地产类案件的审判人员,要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充分认识到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在保护消费者基本居住权的前提下,把握好房地产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平衡,研究房地产新政发布后引起的新问题、新动向,寻找应对问题的对策措施,力争优质高效审结房地产类案件。
会议并对高新区法院审理的房地产案件进行了点评,对该院在2011年一季度保持零改发率、审判作风严谨细致、法律文书质量较高等成绩予以了肯定,并希望:继续保持优势,精研政策法规,提升案件质量;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共创和谐;畅通上下级法院的业务指导与沟通渠道,统一司法尺度;挖掘有价值的案例,以点带面,为成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