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法院“九条”措施将党风廉政工作落到实处
作者:侯咏梅 石智勇 发布时间:2011-04-15 09: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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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法院为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始终,采取了“九条”措施:一是完善教育制度,不断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修养。定期召开全院大会,采用多种形式,增强全院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和勤政廉洁意识。二是量化责任体系,深化“两权”改革和层级管理。建立节假日检查督察制度,规范干警业外行为。按照“两权”改革要求,明晰院长、分管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任务及工作目标。三是加强督察督办工作力度。成立党风廉政建设督察小组,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四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提示谈话制度。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重大个案审理中涉及到的重点人员都要进行风险提示谈话,做到早预防、早提醒、早纠正,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五是完善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评估制度。对已经梳理出的22个风险节点进行再评估。推行立审、审执、审调“三分离”,健全督察工作制度,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六是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突出重点。在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时,把有反映干警不廉洁行为的来信来访作为重点,逐一彻查。七是建立大案要案随案监督制度。通过完善《大案要案审判效果评估制度》、《评估拍卖办法》等制度,加强大要案随案监督。确保从立案到执行的各个环节、重点节点的监督到位,不留死角。八是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审判作风中的突出问题。要立足审判工作实际,抓好每一个细节,改进工作作风,推行“判前说理,判中释法,判后答疑”制度,力求“案结事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权益,有效地化解矛盾。九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继续开展书法绘画征集竞赛活动,办好《联络专刊》中“廉政文化”专栏,组织廉政文化演讲比赛等,努力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