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市中院《关于深化书记员技能练兵,开展争当“岗位标兵”、争做“业务能手”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践行“司法综合能力提升年”工作要求,青羊区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四项措施深化落实2011年书记员技能练兵活动。
一是落实组织机构保障。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由政治处牵头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书记官室,负责整个练兵活动的部署、督导和工作协调。审管办负责书记员岗位练兵所需各项设备保障;办公室积极整合档案管理人员调配,畅通归档工作;其他业务部门积极配合、从书记员工作调整、时间分配等方面予以全力支持。
二是强化专业技能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确保练兵活动定时、定量有计划开展;结合往期大练兵活动的培训经验,总结完善科学的学习训练方法,力求培训指导全面涵盖书记员工作中所需要各项技能,取得事半功倍的培训效果。
三是突出日常管理督导。审管办将加大对书记员日常庭审笔录、文书勘误以及案卷及时归档工作的检查力度,落实对书记员日常工作评查、检查结果的各项通报,有效督促书记员日常工作规范运行,养成良好工作习惯。
四是建立奖惩机制导向。建立健全书记员技能考核目标管理机制,整个培训过程实行阶段性考核制,对成绩优秀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者补课补考,并给与一定惩罚措施,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书记员续聘资格,以引起书记员对此次技能练兵的高度重视,激化内在动力,提升练兵效率、突出练兵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