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法院相关领导及部分廉政监察员到青白江区法院调研,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座谈。省高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曾平凡、监察室副主任刘晓华、省高院各庭室廉政监察员、市中院监察室副主任蔡立春、岳惠玲,该院部分业务庭负责人以及各法院廉政监察员等共计24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省高院监察室刘晓华副主任介绍了制定执行《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细则的背景和重要意义。该院江海澜院长对省高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廉政监察员也纷纷提出了可行的意见,座谈会现场气氛热烈。刘晓华副主任表示,将认真研究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该实施细则,并尽快下发各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