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反腐倡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青羊区法院迅速行动,召开中层领导干部和廉政监察员会议,传达会议精神,要求全院干警严格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为重点,不断强化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工作,六项措施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以教育引导为出发点,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中层负责人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再次加强对《法官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办法》、《廉政准则》等的学习,重温“五个严禁”“两个规定”“五个不准”的规定,加强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提高全院干警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引导大家形成统一的思想认识,努力形成人人思廉洁、人人讲廉洁、人人促廉洁的良好风气。
二是以加强领导为切入点,营造廉洁司法浓厚氛围。院领导分别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院干警签订廉政承诺书,将廉政对内承诺和法院向社会做出廉洁司法的对外公开承诺相结合,在保证审判业务工作不放松的同时,把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问责,使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三是以作风建设为中心点,加大源头治腐倡廉力度。由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等组成纪律作风督察组,定期对审判法庭和法官办公场所进行督察,及时将督察情况予以通报,认真查找庭审纪律与审判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改进审判作风。按照和谐司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着力抓好各项便民、利民、为民措施的落实,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四是以健全制度为着力点,完善廉政防腐体系建设。制定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司法鉴定、审计、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实施办法》、《案件质量检查评价实施办法》等审判管理制度,细化贯彻落实“五个严禁”、“两个规定”“五个不准”要求的各项具体举措,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化、规范化的廉政考核细则,实行院监察部门与业务庭干警廉洁司法信息反馈制度,完善廉政监督机制,切实规范审理过程中的司法行为。
五是以强化监督为基准点,构建多功能体系监督网络。把纪检监督与审判监督有机结合。强化纪检监察监督,建立重要案件随案监督机制,深化“两权”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实现纪检监察监督与审判执行监督双线并行、双管齐下、作用相向、功能相济的效果。把院内监督与院外监督有机结合。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延伸管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征求他们对廉洁司法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落实审判公开,畅通监督渠道,将不廉洁的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把纪检监督与信访监督有机结合。畅通信访工作流程,对信访、举报等渠道反映出来的不正之风、不良之习、不义之举及损害法院和法官形象的人和事,一律及时转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延伸纪检监察工作的触角,筑牢廉洁司法的防线,努力实现纪检监察信访率、违纪违法发案率“双降”目标。以奖惩结合为突破点,激发廉洁司法内在动力。将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为业务工作和廉政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法官和工作人员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标准。对查出的违反廉洁纪律的干警,坚决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说,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