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栏目: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高新法院采用“123训练法”开展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
作者:龚桂莲 杨绍元  发布时间:2011-04-29 15:00:11 打印 字号: | |
  高新法院采用“123训练法”开展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1”是指每天必须保证1个小时的训练时间,在保证正常警务保障工作的前提下,全体司法警察每天在完成正常警务工作之外,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练兵要求,全体法警每天保证一个小时的训练时间并严格考勤制度,确保每天参加训练的时间和人员落到实处。“2”是指每周必须组织安排2个科目的训练内容,重点在于按照达标训练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2个科目的训练,确保训练内容稳步推进和巩固提高。“3”是指每月必须集中3天时间组织全警参训,并对已训练的科目进行考核验收。法警大队与审判执行部门协调后,安排出3天时间按照训练安排对训练科目实施分解动作训练和集体会操,确保训练科目的完整和统一性。以考促学,以考促练,在大练兵活动不走过场,做到人人达标,确保单警训练与集体合练有机结合。
责任编辑:龚桂莲 杨绍元

友情链接

  • 中国法院网
  • 人民法院报
  • 四川法院网
  • 北京法院网
  • 中国民商法律网
  • 北大法律信息网
  •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