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新津县法院为积极实施该修正案及促进该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于近日组织全体刑事审判人员对《刑法修正案(八)》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和讨论,为《刑法修正案(八)》的正式实施打牢了基础、作好了准备。
在学习中,全体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人员将新旧法条逐一对照,并逐条进行讨论研究,从法条、法理及法律适用等多方面加深了对修正内容的理解。这次修正是对1997年刑法修正规模最大,涉及条文最多的一次,一是取消了13项经济性非暴力犯罪死刑罪名;二是加大了对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惩处力度;三是完善了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的规定;四是增加规定了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驾驶的犯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的犯罪。通过有目的地学习,不仅使刑事审判人员更新了法律知识,而且也为正式实施后的正确适用统一了思想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