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羊区法院针对审判管理、队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强化四种意识,多举措、多形式全力促进四种作风良好转变。
一是强化法治理念,切实转变思想作风。针对法院队伍中少数干警未能真正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性问题,建立每周政治学习制度,通过不断学习、反复强调,切实规范干警行为;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增强干警的公仆意识、为民意识和宗旨意识,激发干警的履职热情;坚决纠正工作中“冷、硬、横、烦”等不良现象,切实做到怀亲民之心、办便民之事、行利民之举。
二是强化勤政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针对个别干警迟到早退、不在岗、在岗不在状态等作风问题,切实强化干警勤政意识,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牢固树立爱岗敬业精神。由政治处、监察室与相关部门配合对本院和上级法院各种规章制度进行整理,结合法院实际,完善干警考勤签到制、规范干警去向公示牌,定期督查纪律制度落实情况,严格通报制度,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力。
三是强化表率意识,切实转变领导作风。针对少数干部存在管理不到位、责任传递不力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干部的表率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落实“五个严禁”、两个规定”和“五个不准”等规定,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管好案,更要管好人。
四是强化廉洁意识,切实转变品德作风。针对少数干警看重物质追求、贪图享乐等问题,进一步细化监察处理措施,建立“说情打招呼”登记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问题发生风险;邀请领导为干警上廉政党课、组织干警观看警示录相片,加强对干警的廉政思想教育,提高大家的廉政敏感度和警惕性,使干警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公正司法,深刻认识到“廉政无小事,触犯必被捉”,消除部分人的侥幸心理,实现廉政工作的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