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程万里风鹏举,敢立潮头唱大风。”近年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坚持和完善规范服务、亲民服务、效能服务,全力实施导诉、便民、司法救助、大调解、信访、廉政“六大工程”,提升窗口工作品质,使立案窗口成为展示法院司法为民的一道亮丽风景,成效卓著。该院立案庭连年被评为全市法院立案信访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三等功,被授予“成都市信访文明接待室”、“巾帼文明示范岗”、“优质文明服务窗口”等荣誉称号,让人民群众在过程中感受到司法的便利,使法院在服务中赢得人民的信任。
导诉工程——
李大爷的初次告状
家住武侯区的李大爷最近有点烦心事,邻居家装修把水管弄破了,自家天花板不停漏水。找邻居协商,当面答应得好好的,可滴水处“涛声依旧”,家里没法住人了。2011年3月的一天,李大爷起了个大早到法院告邻居。
从没有打过官司的李大爷走进了武侯法院的立案综合服务大厅,犯了糊涂:这官司到底咋打呢?此时,一法院工作人员走来,礼貌地问道:“大爷,您好。我是武侯法院诉讼引导员小王,请问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李大爷赶忙问道:“我要告邻居,该咋办呢?”
李大爷将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说道:“没有状纸,咋弄?”小王耐心指导李大爷按照格式填写诉状并说:“若要起诉,您还得准备一些证据材料,比如能证明您损失的佐证等。”闻听此言,李大爷决定马上回去准备材料。
下午,李大爷又来到法院,法官审查了诉状、证据,很快便立好了案。李大爷高兴地准备离开时,又被大厅里正在播放的《走进法院》专题片所吸引,这个片子是专门告诉老百姓怎么起诉和立案、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先予执行、一审、上诉、申诉和申请再审以及执行。
武侯法院立案综合服务大厅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立案调解受理功能为一体,让当事人在立案时,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武侯法院便民、惠民、利民措施带来的方便,得到社会公众的好评。
便民工程——
台胞感受便利表示很感动
台湾同胞陈某在蓉城购买了一套房屋,但按当时的政策其无法办理按揭,于是陈某就与高某签订协议书,约定涉案房屋产权登记在高某名下,但此房由陈某支付房款和拥有完全处置权。2009年8月,陈某获悉高某准备出售该房。面对质问,高某否认原来的约定,说产权证上是谁,谁就有权处置。
陈某只得起诉到武侯法院诉请确认其房屋所有权。考虑到陈某在外地工作繁忙,工作日到法院立案十分不便。武侯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在周六的上午,冒着大雨到法院为远道而来的台湾同胞立案,几分钟便为其办好了手续。陈某称赞:“很感动,你们的法官好敬业,真是人民的好法官!你们用实际行动让我感受到了内地的司法效率和司法为民。”
为更好的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武侯法院采取多种措施,着力开展便民、利民窗口建设。一是强力推行当即立案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当即立案,当即立案率达95%;对需要完善手续和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做好法律释明工作。二是设立立案绿色通道,对司法救助、农民工维权及老、弱、病、残、孕立案优先办理。并针对特殊时期设立涉灾案件优先立案窗口等临时性窗口,切实便民利民。三是实行网络、电话预约立案,节假日立案、上门立案等多元化立案方式,使当事人可以更加灵活、方便、快捷的方式参与诉讼活动。四是推出“繁简分流”立案新机制,分别设置了复杂、简单案件受理窗口,有效提升工作效率。
救助工程——
绿色通道直通26万元救急款
2008年“5•12”特大地震发生几天后,一起特殊执行案件的申请人谭某来到武侯法院。原来,几年前,谭父驾驶某运输公司经营管理的客车意外身亡,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谭某26万元,但赔偿款未及时给付。地震发生后,谭家受灾严重,生活困难,而此时谭某刚考上大学,急需赔偿款支撑学业。武侯法院立即开启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在立案环节即督促被申请人履行债务。立案庭庭长亲自前往公司找到负责人,在向其发出督促履行债务通知书后,详细讲述了谭某的困难。经过法官融情入法的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谭某及时拿到赔偿款26万元。
像谭某这样,通过在武侯法院立案时开辟绿色通道,在最短时间内进入立案、调解、诉讼或执行程序,及时维权的故事还有很多。为切实保障群众利益,武侯法院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手段大力推行方便“弱势群体”诉讼的“一二三”工程,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审查、审批、受理“一站式”服务;诉讼费收取“双减免缓”;立案、审理和执行“三优先”快速通道。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案件等四类案件和低保群众、正在接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等两类人申请司法救助的案件,实行“零审批”,极大简化救助程序。对劳动者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免收诉讼费,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利益,实现司法利民、惠民和提升司法形象的双赢。
大调解工程——
遗腹子权益得到维护
张某是2010年6月出生的小宝宝。不幸的是,当年3月,他的父亲因公身亡。单位与其父的家属达成支付张某13万元的赔偿协议,但未及时履行。11月,张某的母亲以张某名义向武侯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单位支付赔偿款。
案件受理后,立案法官考虑到“遗腹子”纠纷的特殊性,在立案当日即时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发现单位不是不愿支付赔偿款,是考虑到张某的爷爷奶奶、母亲均为合法代理人,如果全部支付给母亲怕被再次索赔。法官抓住被告的心理及时释法,告知其应向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张某母亲支付赔偿款,对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后即取得法律约束力。法官又从亲情及小孩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向其母强调了赔偿款系被扶养人生活费,此款应根据张某的生活、教育所需合理开支,母亲应履行监护职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张某被扶养人生活费13万元”,法院经依法审查后及时制作了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法律文书,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提供保障。
为深化“大调解”工作开展,强化非诉调解的法院常态指导,密切非诉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武侯法院创新“大调解”工作开展模式探索建立了诉讼与非诉解纷衔接中心,衔接中心内设立人民调解窗口、行政调解窗口和司法确认窗口。负责司法确认的专职法官,将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确保协议“零反悔”。自运行以来,武侯法院诉讼与非诉衔接中心分流调解案件418件,186件分流调解案件经司法确认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其余案件当场履行。
信访质效工程——
从愤怒到点头的转变
武侯法院依托“集中处理涉诉信访专项工作”,健全完善信访窗口建设,设立了信访调处中心,增设判后释明中心,安排专人进行信访接待和判后释明工作,推出《24小时信访回复制度》及《信访工作回访制度》,尽可能减少信访案件的中间环节,将信访纠纷化解于萌芽,为信访案件的最终合理处理创造了先决条件,让当事人息诉罢访。
在信访调处中心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情形,败诉的当事人冲进办公室,把判决书向桌上一扔,大声质问:“你们怎么搞的?我明明有理,为什么判我输?是不是乱判?”信访工作人员耐心倾听,待其说完后才有针对性释明,从程序到判决说理,一项项详细说明。听着解释,当事人的态度逐渐发生变化,从抵触到思考,从愤怒到平静,不时还点点头。最后工作人员的合理建议往往都能让当事人及时采纳。
廉政工程——
阳光既杀毒也温暖
从2009年4月开始,来武侯法院立案的律师小谢发现,在立案程序结束后,他除了像以前一样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还收到了一张法院发放的廉政监督卡片。这张卡片上不仅载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内容,还有专设的投诉电话及院长公开电子邮箱。法官解释说,通过这张卡片,当事人可以及时就诉讼程序中出现的违纪问题向法院纪检部门进行反映。小谢觉得,卡片虽小,但却是真正将司法监督权交到了当事人的手中,将司法透明的阳光照进了群众的心里。
为了更好倾听民声、了解民意,让司法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武侯法院畅通民意诉求通道,拓展廉政监督渠道,让群众积极表达民心,参与廉政监督。因此,武侯法院实施在立案阶段发放“廉政监督卡”的方式,积极邀请当事人全程参与法院监督,在提升司法透明度的同时,带动了改革工作的稳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