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法院院长“四公开”信息平台开通三年以来,共接收和办理当事人直接投诉事项169件次、上级法院转办事项131件次,规定时间内办理回复率100%,当事人对回复的满意率达91.33%,较好地实现了民意直通、桥梁沟通、决策参谋、下情上报功能。
一、高度重视,“四个专门”精心搭建工作平台
一是专门确定责任部门。与市中院“四公开”信息部门设置相对应,该院在办公室下设立了院长“四公开”信息平台,由办公室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落实。二是专门选任工作人员。选配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工作细致认真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院长“四公开”信息平台相关工作。三是专门选定办公场所。在审判大楼四楼专门开辟一间办公室作为工作人员日常办公场所。四是专门配备工作硬件。在配置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常规办公设备外,专门开通院长公开信箱、三部电话专线、公开短信平台、公开电子邮箱。其中,专线电话具有转接和自动语音服务功能,当事人在拨打院长公开电话后,可根据语音提示内容,自助选择并接通相应庭室,或者转接至人工服务。
二、坚持不懈,“三个环节”优化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平台运行规范。该院规定收到当事人意见反映后,先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制作《院长“四公开”信息平台来电(来信、短息、电子邮件)登记表》并提出拟办意见交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由分管副院长阅示、院长批示后交相应庭室处理,最后由信息平台工作人员将处理结果对口反馈给当事人。二是限定处理时限,确保信息平台运行高效。在接收到当事人反映的各类问题后,及时分析,能立即回复当事人的,做到当天回复;如需相应庭室处理的,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向相关庭室转交处理事项,一般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遇到政策性较强或较复杂的问题时,及时将当事人情况汇总整理,报请相关领导阅示后办理,在15个工作日内或时限要求内办结。三是严格考核通报,确保信息平台运行顺畅。制作统一的回复表格,在各庭室签收处理单时,一并附上纸质回复单,同时在内网上将回复单电子版本发送至案件承办人。对于承办部门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回复的,一方面由专职工作人员及时督办催办,另一方面将以上情况记录于《每周要情摘报》刊物上,并在每周院务会上进行通报,实现了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信息的动态实时掌握。承办部门无正当理由在时限内不反馈办理情况的或部门之间回避矛盾、推诿扯皮的将予以定期通报,通报情况记入该部门年度目标考评。
三、注重效果,“四个面向”充分体现服务功能
一是面向社会群众,不断实现“民意直通”功能。“四公开”信息平台建立以来,当事人通过该渠道反映案件程序问题287件次,反映案件实体问题10件次,反映工作作风问题3件次,这些问题反映都及时送阅了院领导,当事人的问题意见与利益期待得到了快速反映,较好地实现了“民意直通”功能。二是面向本院庭室,不断实现桥梁沟通功能。 “四公开”信息平台运行以来,向民事审判部门转交当事人意见192件次,向案件执行部门转交当事人意见84件次,向刑事审判部门转交当事人意见19件次,向行政审判部门转交当事人意见5件次,上述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予以了书面回复,较好地实现了桥梁沟通功能。三是面向本院领导,不断实现决策参谋功能。每月制作“四公开”信息平台情况摘要,月末汇总当月当事人的咨询、申诉和建议,列明当事人详细信息、反映问题及处理结果和当月热点问题,报送院领导阅示,为院领导做出决策提供参考。信息平台运行以来共制作《每月情况摘要》33期,为院领导掌握情况、做出决策较好地提供了参谋服务。四是面向上级法院,不断实现下情上报功能。该院“四公开”信息平台积极与上级法院信息平台实现无缝衔接,对上级法院转办事项,及时跟进、准确分析、快速办理,按照上级法院“转办事项通知单”的要求,在办理完毕各类事项后,将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复上级法院,使上级法院明确掌握转办事项处理结果。设立以来该院共接收上级法院转办事项131件次,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书面回复,较好地实现了下情上报功能。
四、资源共享,“两个跟进”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跟进当事人动态,及时了解问题处理状态。针对当事人或相关人员在通过院长“四公开”平台反映诉求的同时,向监察室或信访办反映同一问题的情况,院长“四公开”信息平台及时与监察室、信访办取得联系,同时进行释疑工作,三方联合共同处理。二是跟进相关部门工作情况,及时掌握热点问题处理状态。院长“四公开”信息平台利用内网资源,及时了解监察室、信访办的工作动态,从监察室的《监察通报》和信访办的《每周涉诉信访工作情况》中了解当事人反映的热点问题,并结合“四公开”工作本身,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联系相关庭室,以便细致、高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