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召开《刑法修正案(八)》及配套解释实施适用专题学习会
作者:徐新忠、胡晓红 发布时间:2011-05-25 14: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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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传达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及省高院有关通知精神,正确理解《刑法修正案(八)》及相关配套解释的规定,市中院于近日召开全市法院《刑法修正案(八)》实施适用专题学习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钟尔璞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钟尔璞副院长通报了近期在全国、全省、全市法院刑事审判中的一些突出问题、重点议题,要求大家做好死刑案件、远程提讯、量刑规范化、职务犯罪的缓刑、禁止令的实行、指导性案例等重点工作。他强调指出,全市法院刑事审判法官要严格执行全国、全省法院有关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八)》及相关配套解释的规定,适应新形势对刑事审判的新要求,审好《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的相关新类型案件。并着重指出刑事审判法官们在埋头办案的同时要学会抬头看天,要加强学习研究,积极关注自己审理的案件所涉及的理论问题,尤其要学会在法无明文规定时,对新类型案件能够根据法理作出合理、合法并被广泛认可的处理,保障新刑法实施后全市刑事审判工作的公正权威、平稳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