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主动服务,积极化解纠纷。建立法官联系社区、企业、乡镇、村组制度,主动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系协调,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多次指导和协助社区、企业、乡镇及相关部门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贴近上访当事人,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解释,积极做好息诉、息访工作。今年以来,共到基层和企业走访联系67人(次),指导或帮助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件,协助基层做上访当事人息诉、息访工作3起,促进了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得到了及早解决。
二是深入群众,司法便民利民。在社区、工业园区建立法律服务点,在各镇乡设立大调解工作室,全方位开展法律咨询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对部分由于年龄或身体原因不能到法院立案的群众采取“上门立案、就地审理、快速结案、优先执行”的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涉及下岗职工、进城务工农民及享受城市低保人员等生活确实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一律实行诉讼费用减、免、缓制度,以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能够打得起官司。今年来,利用法律服务点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6人(次),现场调解矛盾纠纷5起,上门立案、就地审案7件,为困难群众减、免、缓诉讼、执行费用近2万元,既实现了司法为民,又充分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三是创新形式,搞好法律宣传。从去年以来,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 和“走进法庭听审判” 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 的方法,选择不同类型、有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通过邀请社会各界群众来院旁听审判,深入企业、学校、社区、村组等地开展巡回审判的形式,组织群众旁听庭审,开展以案说法,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充分利用全县重大活动、宣传月和下乡办案、巡回审判、走访调研、上法制课等时机,选取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常用法律知识、诉讼常识和经典案例汇编成册、印成传单或制成展板,到街道、社区、企业、学校、村组,开展普法和法制宣传。到目前为止,共组织开展“走进法庭听审判”、到基层巡回审判活动40次,受教育群众达3500余人,为不同社会群体的群众送发法律知识手册5000余册,散发法律宣传资料8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