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老年维权合议庭”,专人审理涉老案件。在民事审判第一庭、公平人民法庭抽选审判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法官,成立了专门审理涉老案件的“老年维权合议庭”,根据老年人的心理、生理特点,制定了涉老案件“优先受理、方便诉讼、着重调解、审执兼顾、依法保护”五项原则。在涉老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既注重说服疏导,尽力化干戈为玉帛,又将“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贯穿于法院各项工作之中。在妥善调处解决涉及老人矛盾纠纷的同时,还着重对侵犯老人合法权益等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营造了尊重老人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辟“阳光绿色通道”,专项执行涉老案件。在执行方面,坚持以老年当事人为中心,有针对性地推出“三心、四快、五个一、七不准”的优质执行服务承诺,坚持以建章立制为重点,制定了方便老年人的案件执行机制,规范了涉老案件执行工作,努力构建制度性老年维权体制,坚持以老年当事人为着眼点,丰富老年维权案件执行方法,收到良好效果,弘扬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新风尚。
三是实行“五上门”制度,专司涉老司法救助。为方便老年人参加诉讼,根据案件情况采取“五上门”制度,“上门受理、上门谈话、上门开庭、上门执行、上门回访”,受到了老年当事人的肯定和赞誉;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老年人,依法予以减、缓、免诉讼费用,让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老年人打得起官司,维护老年人的基本诉权;建立专门的法律咨询接待制度,不定期深入我院在和盛镇、天府街办等“巡回法庭办案联系点”解答老年人的法律困惑。
四是开展“银龄普法宣传活动”,专题进行法制宣传。借乡镇“春台会”、社区居民集中活动日之机,广泛开展“银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专门印制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宣传单、接受法律咨询、就地立案、就地调解等措施,切实加强法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