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津县法院召开审判质效专项工作会,通报了今年以来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指标和在全市法院排名情况,并着重针对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及薄弱环节提出了四项措施,以确保审判执行各项质效指标全面提升,保障全院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一是加强流程管理,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强化流程管理意识,充分依托信息化办案系统,严格流程管理,扎实细致地做好每个节点,努力做到不因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失误而影响整体质效。同时,随时根据质效指标变动及时发现和分析影响审执工作的问题及原因,迅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和完善,促进全院审判质效实现巩固提升。继续深化“两权”管理,完善点、线、面节点管理;合议庭案件专项评查人员要加强对合议庭的案件质量管理,提高合议庭评议裁判案件的能力,提升案件承办法官服判息诉的水平,力促审判质效有较大改进。
二是提高调解意识,促进案结事了。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加强调解工作经验交流,利用调解率正面考评的导向机制全方位增强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意识;进一步完善多渠道解决民事争议的机制,深化诉调对接工作。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各种新类型案件,承办人员在立案、审理和判前要认真研析案情,主动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汇报案情和办理思路,积极争取工作指导。以建立群众约谈制度为契机,多途径、多渠道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做到讲法说理到位,努力使当事人双方做到输赢皆服。充分运用“大调解”机制,将“调解优先”贯穿于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将调解工作延伸至诉前与审后。同时,进一步加大适用法律的解释和宣传力度,做好判前、判后的法律释疑,减少上诉,促使案结事了。继续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其在调处民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中的作用。
三是加大执行力度,积极兑现权益。进一步拓宽执行工作思路,狠抓源头,筑牢根基,在完善、细化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执行三级联动机制作用,用好、用够执行联络员力量,主动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执行力度、形成执行合力,全力破解执行难。执行部门要继续严格执行流程管理,强化执行期限意识,规范期限管理,加强对合议庭办案的催办和督办,加强对执行结案以及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案件的管理,实实在在地提高案件执结率。民(商)事审判部门要加大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力度,尽量锁定诉讼标的或债务人财产,积极为执行创造有利条件,避免“官司打完、财产转光”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利益,减少信访投诉率。
四是完善考评制度,促进认真履职。按照提升司法综合能力的目标,进一步加大“三会”、“三有”法官培育力度,充分发挥法官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的规范功能、激励功能和审判质效考评机制的导向激励作用,将法官审判业绩与法官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将考核结果作为法官等次评定、职级晋升和表彰奖励的基本依据,鼓励广大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使公正、优质、高效办案成为广大法官的自觉行动,努力促进审判质量效率的不断提高。进一步牢固树立办案质量和效果高于一切的理念,正确认识和理解案件质效评估体系的作用、意义,加强学习,真正掌握、理解案件质效评估体系各项指标构成要素,并在工作实践中严格遵守、认真应用。同时,强化立案管理和审判执行节点管理,严格遵守案件质效流程管理的各项规定,注重程序,做实环节,确保各类数据信息客观、真实、全面,能正确反映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