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州市法院为引导干警正确行使职权,增强依法审判、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以抓“风险点”为契机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经院党组研究确定,将领导干部、审判人员、执行人员、财务、出纳等岗位人员划为重点防范管理对象。将法院定为一级风险点,各审执业务庭为二级风险点,其它部门为三级风险点。院领导、中层正职、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全体、财务人员、政治处和监察室副职为一级风险点;书记员、综合部门副职为二级风险点;其他人员、法警、综合部门书记员为三级风险点。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廉政风险防范办公室人员分别要到分管的部门指导帮助查找风险点,并召开廉政风险防范分析会,研究防范对策。
监察室向全院各部门和个人发放了廉政风险自查表,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及部门成员认真查找本部门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以及个人存在的廉政风险。目前,全院除1人因病长期病休未上班外,全部上交了个人廉政风险自查表,20个部门也分别上交了部门廉政风险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