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法院“五字诀”提升廉政监察员工作能力
作者:蔡立春 石智勇 发布时间:2011-06-09 10: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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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法院提炼“讲、查、纠、办、报”五字诀,进一步提升廉政监察员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一是勤“讲”,近距离教育、引导、提示。利用各种时机,组织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和廉洁司法等方面的廉政教育;对重点人员、重点案件、重点环节要事前提醒到位,对纪律作风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告诫。二是细“查”,主动实地深入监督检查。针对重复信访和反映强烈的案件,要进行复查,发现问题或澄清事实;每季度末随机抽取本部门案件进行评查,重点放在有无明显违法裁判、执行,有无人为拖办案件、有无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发生;回访案件当事人,听取意见和反映。三是早“纠”,竭力将问题消化在萌芽初期。发现本部门作风存在问题或有发生违纪的风险时,及时提出加强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的建议,防止违纪行为发生。在查阅案卷、回访或接受当事人的反映时,对能及时纠正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纠正,若问题涉嫌违纪、需要追究纪律责任时,立即报告,防止问题进一步扩大。四是速“办”,高效率妥善办理交办工作。对上报的统计数据、有关回复等,要进行督促把关或亲自填报;对临时交办任务,要积极配合,快速办理。五、实“报”,保证信息畅通与经验交流。建立廉政监察员工作情况报送制,定期报送开展廉政教育、案件监督评查、回访当事人、与干警廉政谈话、信访举报登记、参与案件旁听等工作情况。院定期组织廉政监察员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