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了一大批在服务灾后重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成都法院有9个集体和15名同志受到表彰。成都两级法院在服务灾后重建中发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锐意开拓、感恩奋进,积极主动为党委、政府涉灾法律问题建言献策,为维护灾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地司法保障。荣获表彰的集体和个人:
一、先进集体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彭州市人民法院
崇州市人民法院
邛崃市人民法院
双流县人民法院
大邑县人民法院
新津县人民法院
二、先进个人
徐新忠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朱志友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处装备科科长
沈 建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谌 辉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常 梅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审判员
吴广宇 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官
周 路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胡远萍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雷 震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黄伦斌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 凯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河东人民法庭庭长
郭 健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办主任
吴 爽 彭州市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
张 平 彭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
周英烈 彭州市人民法院龙门山人民法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