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法院少审工作呈现四个特色
作者:林艺 杨绍元 发布时间:2011-06-13 1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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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善圆桌审判模式。对初次犯罪、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法官、书记员、公诉人与未成年被告人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围座圆形会议桌进行审理,从形式上进一步减轻未成年人的心理压力,消除对案件审理的恐惧和抵触心理。二是引入心理辅导制度。邀请心理专家参与未成年犯罪案件庭审。庭审中,心理专家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测评及情感疏导,庭审后向合议庭汇报测评结果,分析被告人的心理健康状况,如人身危险性、再犯可能性等因素,作为合议庭在量刑时是否适用缓刑的参考。三是拓宽矫正帮教平台。积极与社区、学校等部门建立矫正机制,尝试将失足未成年人放入社区、学校进行跟踪帮教,对判处非监禁刑的少年犯建立详细的跟踪考察档案,制定具体的行为规范,同时与团区委、区关工委等部门联合开展帮教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犯的良好氛围。四是开展定期回访活动。定期到市少管所开展对温江籍少年犯的回访活动,了解少年犯的生活、学习和改造情况,进一步把审判职能延伸到审判后,帮助未成年犯罪人重新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