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建魁到大邑法院检查指导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作者:康邦礼、胡晓红 发布时间:2011-06-17 14: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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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省政法委副书记张建魁一行在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琦,大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汝云陪同下,深入大邑县法院检查指导“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在听取了该院就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专题汇报后,张建魁副书记对该院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主要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院在活动开展中能够做到与审判业务、司法作风、队伍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思路清晰、部署全面、内容丰富、工作扎实、成效初显。同时,张建魁副书记就如何开展好今后一段时期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是要正确处理好“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的关系。既要严格遵循总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目标要求不变通、不走样,完成好“规定动作”,又要从法院工作特点和审判实际出发,选准和创新“自选动作”,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声有色,出新出彩。二是要正确处理好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抓好学习这个形式,突出实践这个内容。要通过学习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筑牢司法为民的思想根基,通过学习教育推进实践,提高政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三是要正确处理好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的关系。要从解决思想问题入手,认真查摆,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切实以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重点,以解决影响司法公信的裁判不公、执行不力、司法不廉等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着力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四是要正确处理好抓典型引路和抓面上工作的关系。要在全面抓好各个阶段活动开展的同时,注重以点带面,善于挖掘、发现、总结和宣传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新思路、新做法、新制度和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教育、示范和引导作用,用身边的人和事激励人、带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