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法院邀请市中院民一庭庭长就民商事裁判文书的写作进行培训
作者:尧刚、胡晓红 发布时间:2011-06-21 13: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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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民商事裁判文书质量,提升民商事法官裁判文书写作能力,武侯区法院于近日邀请市中院民一庭庭长王强作了题为《提高民商事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的专题培训。从民商事裁判文书制作的改革方向、目前民商事裁判文书制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高民商事裁判文书制作水平的措施、民商事裁判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最高法院关于优秀民商事裁判文书的评选标准等方面作了针对性培训,并通过理论与实例的结合对民商事裁判文书制作进行了生动诠释后,王强庭长指出,目前民商事裁判文书写作方面存在的六个主要问题:一是不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辩意见;二是简单罗列证据;三是对事实的认定缺乏论证;四是缺乏说理或说理不充分;五是法条引用不准确;六是逻辑不严密。同时,王强庭长对提高民商事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提出了七点建议:一是规范格式;二是首部应全面记载审理过程中的重要程序活动;三是运用好语言和逻辑;四是繁简得当;五是符合技术规范;六是正确引用法律条文;七是避免错、漏、别字等低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