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法院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
作者:龚桂莲 石智勇 发布时间:2011-06-27 16: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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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高新区法院积极行动,组织全院人员认真学习落实该《规定》,强调一是该《规定》不仅完善了法院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触案件当事人的内容,同时增加了对法院退休人员的约束性规定,规范了为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的行为,健全了“全程留痕”制度,为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提出了具体可操作性的办法;二是该《规定》旨在加强对法院内部人员的自我约束,帮助干警抵制请托说情之风,不仅有利于促进司法廉洁公正,同时有利于办案干警进行自我保护;三是要求全体人员认真贯彻和逗硬执行相关规定,强化制度执行力,切实防止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从根源上构筑人情干扰的“隔离墙”,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四是在办案过程中遇有干扰办案的情况,要及时填报《涉廉事项报告单》,院纪检监察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罚,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