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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法院五项措施提升下半年审判质效
作者:侯咏梅 石智勇  发布时间:2011-06-28 11:39:51 打印 字号: | |
  6月24日,青白江区法院召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立案、审监等业务庭召开2011年上半年审判质效评析会,对评估体系三级指标中31个评估指标分别进行了说明,并通报了该院今年1—5月各项指标的评估值及在全市法院中的排名情况,深入分析了制约质效提升的主要指标和关键问题。会议要求对照问题,找出差距,集中采取切实可行、效果明显的措施解决主要问题,以“审判质效提升年”为契机,从五个方面着手,全方位提升下半年质效工作。一是加强立案审查工作。注重对证据材料的审查,对新类型案件或者情况特殊的案件,与相关业务庭室进行沟通,确保当事人适格和证据材料的准确。在代理人代理立案过程中尽量核实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防止恶意诉讼的出现。同时要提高立案效率,把握好法定立案期限,力争法定期限内立案率达到100%,降低立案变更率。二是注重送达方式的灵活运用。案件承办法官与送达人员之间加强配合,特别是对地处相对较远的当事人的送达上,对各类法律文书的送达做好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尽量缩短送达周期,避免因送达时间较长而影响案件审限的情况。三是法官与书记员之间因岗定责,加强协调。在开庭排期、材料录入和卷宗归档等方面协调配合,在案件数量增加的情况下,综合协调开庭时间,避免立案与开庭期间间隔过长,同时注重电子卷宗的适时录入,确保纸质卷宗材料收集和电子卷宗录入的同步,在案件审结后及时组卷、按时归档。四是加强学习交流。各庭室要坚持业务学习制度和案件讨论制度,不断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做到心中有数并能在审判实践中准确运用。对有重大影响、案情复杂的案件要进行深入分析、充分讨论,集中集体的智慧和力量,达到案结事了人和。五是做好审判信息的录入工作。电子卷宗的填充、信息卡片的录入应做到及时、准确和全面,对审判信息不能随意简化,确保质效评估体系提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力争实现下半年质效工作整体评估值和排位的双提升。
责任编辑:侯咏梅 石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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