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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法院通过推行年轻法官导师制度、成立法律研究适用小组加大青年法官培养力度
作者:黄洁、胡晓红  发布时间:2011-07-07 10:22:05 打印 字号: | |
  成华区法院为加大对青年法官和后备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推行年轻法官导师制度和成立法律研究适用小组两项举措,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年轻法官的迅速成长搭建平台。一是明确职责任务,确保高效运行。要求法官导师和法律研究适用小组成员在审执工作中注重经验总结和实证分析,在提高审执工作质效上形成一套独特高效的工作方法;要从审判一线工作中发现问题,法官导师对年轻法官予以传道解惑,法律适用小组做好审委会的参谋并认真组织课题调研;通过案例分析讨论、座谈、修改法律文书等方式,促使年轻法官全面提升业务技能、加强职业素养、培养沟通协调能力。二是严格选任考核,保障工作质量。要求法官导师从实际从事裁判或者执行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审判长资格的优秀法官中选任,除具备突出的业务能力外还应具有优秀个人品质;要求法律研究适用小组成员符合法律理论素质较高、本职工作出色、具有调研工作热情、本科以上学历、40岁以下非审委会委员的在编干警等条件。具体人选的确定需经过个人申请、干警推荐(组织推荐)、公示和党组最终决定等程序。该院现已成功选任8名法官导师、7名法律适用小组成员。同时,严格考核标准,实行末位淘汰制,规定法官导师在年终目标考核中位居同序列后两名的,取消其导师资格;要求法律研究适用小组成员每年至少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1篇。三是实行激励机制、提升工作热情。规定法律研究适用小组成员作为该院后备干部培养,有专门导师指导;对担任年轻法官导师的法官和进入法律研究适用小组的成员,在晋职晋级以及提拔任用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同时,法官导师和法律研究适用小组成员可按规定报销业务资料费,为其提高法理知识素养提供经费保障。
责任编辑:胡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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