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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表彰先进党支部与优秀共产党员
作者:周斌、庄意义  发布时间:2011-07-13 10:03:15 打印 字号: | |
  7月7日上午,市中院召开支部书记会,向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受到成都市委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颁奖。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平,市中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赵光明,中院各党支部书记。

  会上,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平,市中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赵光明分别为获市委表彰的先进党支部——审管办党支部以及获市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王强同志颁发了奖牌、荣誉证书、奖章及奖金。先进党支部代表审管办党支部徐尔?F同志,优秀共产党员民一庭党支部书记王强同志分别作了发言。他们表示对获得的荣誉感到无尚光荣和振奋,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此为动力,不断创新工作理念,端正工作态度,与成都法院一道共同成长进步。

  王平副院长在讲话中对获得市委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他指出此次获奖,不仅是支部和个人的荣誉,也是成都法院集体的荣誉。希望获奖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继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牢记宗旨,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为法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同时,王平副院长对法院党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不断加强支部建设和党员先进性教育。各党支部推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党建工作方法,如对文笔村的结对帮扶活动,是非常好的党员教育载体,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要有意识培养推荐优秀党员典型,挖掘党员的感人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先进典型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体现党员的先进性。二是党建工作要在凝心聚力上做文章。要营造昂扬向上良好氛围,发挥党支部、党员在本部门的凝心聚力作用,将团队的状态调整好,情绪引导好,激情发挥好。三是党建工作要紧密结合法院本职工作。党建工作的效果要体现在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上,体现在提升审判质效上,体现在推进法院科学发展上。机关党委要继续发挥好党员之家的作用,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帮助,加强沟通,共同研究,形成上下一盘棋的党建工作格局,推动全院党建工作更上一层楼。
责任编辑: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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