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锦江区法院全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试运行工作以来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制度建设完成。在前期进行的大量调研论证基础上完成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和21项工作办法,保证服务中心各项事务有章可循,为职能的正常运转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硬件基本到位。经过历时近1个月的集中改造,具有五大功能,设置五大区域、九类窗口的诉讼服务中心已经建成,扫描仪、打印机、排号机、评价器、查询电脑等硬件设施已经基本配置完整,等候座椅、可视屏幕、饮水器具、书写桌椅等设施也都悉数配备,各类指示标志、法院文化宣传内饰随处可见;三是职能配备归位。按照“小场所大服务”的中心建设理念,锦江区法院克服自身人少、面积有限的不足,贯彻一岗多能原则,以前期调研中对各项职能业务量的测算为依据,集中整合配置了遍及诉讼活动全流程的29项职能;四是秩序逐渐规范。中心试运行以来,工作人员按照“一人多岗、错时工作”的工作要求,相互配合、有条不紊地完成各类司法服务事务;来院群众特别是经常来院的律师、法律工作者们逐渐熟悉了中心改造后的职能设置和引导方式,中心工作秩序井然;五是便民利民初显。试运行期间,中心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出发点,广泛收集诉讼群众关于中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细致、完备、贴心的诉讼服务,努力化解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活动的障碍,规范高效、便民利民的司法氛围初显;六是窗口焕然一新。试运行期间,该院将中心窗口作为后台审判业务庭及法官的代表和助手、法院与人民群众沟通的主要桥梁、展示法院和法官形象的主要代表、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化措施,窗口风貌和司法服务质量得到质的提升。
同时,该院总结认为,该中心试运行期间也存在几点问题。一是软件开发滞后性导致部分职能运行欠缺完整。由于“诉讼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的研发尚未完成,诉讼保全、证据调取、诉讼鉴定评估等需要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的事务尚存在流转障碍,诉前鉴定、执行督促、诉前调解等新机制的运行无法纳入系统进行规范化管理,电子阅卷、档案查询、联系法官等职能则基本无法开展。二是部分细节有待完善。部分诉讼指导资料还未印制完成,手机临时充电设备、针线包等便民设施还不完整,各类通行指示牌、桌面提示牌等未完全到位,窗口人员桌面物品的摆放不统一等细节问题有待改善。三是窗口间、工作人员间的协调整合能力仍需提升。独立在中心大厅之外、却承担法律咨询和判后释疑两项职能的信访办在服务标准和窗口形象上尚未和中心其他窗口统一,中心职能的整体性受到影响;工作人员对中心职能特别是部分新机制的前后台协作流程不够熟悉,个别工作人员的服务接待用语不够规范;承担错时多岗职能的相关窗口还未理顺忙闲时段不同的协作方式。
针对出现的问题,锦江区法院对诉讼服务中心的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高标准严要求。全院干警应在司法工作中贯彻“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将成都法院精神和“诉讼无障碍、程序最规范、法官最亲民、裁判最公正”的锦江法院主流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力完成中心试点示范任务,切实解决诉讼群众的诉讼困难,树立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
二是全力推进,尽早完成软件建设和全面运行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大与迈维公司研发人员的沟通和配合,争取尽快完成软件研发工作;在软件到位前通过手工和纸质方式尽可能实现窗口与后台的衔接配合;建立完整的手工台帐,为完善中心职能和最终的全面运行积累数据基础。
三是强化细节,改善中心服务环境。进一步修订原有的诉讼指导资料,加紧印制新增职能的流程介绍;集思广益,从诉讼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及时增设、完善各类便民设施、各类通行指示牌,切实为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提供方便;统一制作各类桌面提示牌,规范窗口人员桌面物品的摆放,营造整洁、便民、高效的大厅服务环境。
四是规范管理,推进中心服务水平流程进一步提升。对信访办视同中心窗口统一要求和管理;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主动性,规范服务用语;建立严谨的服务流程,认真分解办法中的具体职责并落实到岗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