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培训会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五个严禁”等廉政禁令,近日,该院结合“警民亲”活动,积极推行反腐倡廉四项举措,着力实现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个转变”。
一是建立学习台帐,规范安排学习,变“有时间就学”为“有计划地学”。针对过去单靠干警自学廉正书籍、资料,易导致部分干警怠学现象的情况,监察室与政治处联合对全院学习内容、学习时间进行计划性规范调整,要求各庭室建立个人学习台帐,组织专题讨论,并要求将各部门学习内容、周期时限、效果评定等情况制作成表,由监察室、政治处定期抽查。
二是扩大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变“本本主义”为“理论实践主义”。针对过去廉政教育仅拘泥于书本和会议资料等文字读本的单一形式,为切实提升廉政教育的灵动性和实务性,该院将教育内容进行扩展,要求不仅要法官自身应懂廉、守廉,还要让司法受众知晓法院廉政建设的决心、举措和成效。该院利用各种法治宣传活动、老干部活动、审判公开等活动平台,组织法官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以案说法、以案说廉,在宣传和强化群众对法院廉政情况的了解和认识的同时,也不断将“廉洁”理念深植法官心中。此外,该院还定期组织干警观看廉政教育影片、专题宣传片,撰写个人廉政心得,多措并举在全院营造了学廉、爱廉、崇廉、守廉的浓厚氛围。
三是严肃法官纪律,定期监督检查,变“一般常规检查”为“不定形式检查”。针对以往对庭审礼仪等纪律作风的检查为定期督查的形式,易在庭室领导和干警中形成应付检查、依赖检查等不良状况,监察室联合多部门开展不定期的纪律作风、庭审礼仪、法官仪容等一系列岗位督查抽查活动;监督检查情况由监察室适时予以通报,并作为部门年度考核的依据。同时,为切实加强对法官八小时以外违反“五个严禁”规定行为的监督,建立规范化、常态化运转的家属联系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联系、主动联系排查问题,确保干警清正廉洁。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变“内部监督为主”为“群众监督为主”。通过召开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电话回访、走访群众等多种方式,定期开展群众评议活动,根据群众反映情况对法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是否公正高效,态度是否良好,是否接受当事人请吃等各个方面进行分值量化评议,该评议结果将纳入干警个人年终考核;对作风问题严重的严格执行通报批评制度;对确存在违纪违廉行为的一律严格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