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法官“村官”入村服务群众
作者:吴爽 石智勇 发布时间:2011-08-22 11: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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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亲”活动开展以来,彭州市法院法官“村官”多次深入所任职的村(社区)服务群众,通过化解纠纷、普法宣传,走访困难群众,不断拉近与群众的距离,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体民情。法官“村官”多次深入红岩镇窝店村“桂荷别院”、“桃李晨溪”等新建农民小区,实地走访、查看农民居住情况,针对小区建设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与当地干部研究协商,并在社会治安、环境卫生、农具摆放、规范化服务等方面提出建议。
查民意。法官“村官”采用和群众“摆龙门阵”的方式,询问生产、生活情况。针对群众关注的赡养、抚养等法律热点问题,现场解答后,制作成系统详实的普法专刊进行发放,并随刊注明法官的联系方式,方便随时回应群众咨询。
解民困。法官“村官”得知一起因帮工导致摩托车丢失产生邻里纠纷后,当即召集村干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法律、情理等方面劝解疏导,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同时,法官“村官”对前期提供生活帮助和法律援助的村民进行回访,了解生产生活状况,鼓励农民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