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白江区法院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查,继续保持这一荣誉称号, 是该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的又一喜人成绩。
该院自2001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以来,立足本职,突出特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使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全院干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发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指导方针,围绕“六项重点”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法官队伍建设。认真抓学习、抓教育、抓管理,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队伍建设要求,从思想政治教育、班子建设、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五方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二是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活动为契机,把方便群众诉讼,为人民服务作为争先创优的重要内容,做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三是以提高干警文明素质为突破口,结合工作实际, 围绕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方式,从抓干警思想、纪律、作风教育入手,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三德”教育。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结合自身职能,认真处理好涉及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五是以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作为奋斗目标,以改善执法环境为动力,做好干警住宅区和办公区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六是扶贫帮困,奉献社会。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种献爱心公益捐赠活动,推行便民、利民立案措施,实行执行费和诉讼费缓减免制度,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一个方便、快捷、文明的法律服务平台,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