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院召开联席会法院共同解决物业纠纷难点重点
注重纠纷源头预防与化解 促进物业管理规范有序
作者:王鑫 杨晓龙 夏旭东 发布时间:2011-09-16 19: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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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水平的飞速发展,与此相关的物业服务所引发的纠纷也呈现高发态势。
为能在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物业服务矛盾纠纷,促进物业服务规范健康发展,构建一个常态的协调处理平台,今天,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该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市物业管理协会、业主委员代表近百人召开“四方”联席会,以在相关方面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力争通过规范有序管理、相互理解信任等,在源头上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等工作,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成都中院近几年来在案件审理中及半年来的调研中发现,涉及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呈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此类案件呈显著上升趋势,成都近三年来受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1770余件,年增速超过50%,去年达74.7%。纠纷以欠交物业服务费、业主车辆财物被盗、小区卫生和安全环境、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退出等百姓生活极为相关问题居多。虽从统计年一半以上争议标的额都在5000元以下,标的额较小,但此类案件易形成群体性共同诉讼,纠纷一旦发生,涉及的业主少则十几人,多则上百人,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协调处理难度大。还有部分业主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淡薄,往往以物业服务存在的少许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权力滥用的现象较为突出。物业管理服务也还有不少不规范、不到位等情况。虽大量纠纷在到法院前就得以协调化解,但起诉到法院的案件矛盾一般激烈尖锐,协调处理难度明显加大等。
该院认为,此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参会各方就如何规范化小区物业服务方面、增强法律意识及相互间的理解信任等方面提高认识,达成共识,并就反映的突出难点问题,各方依据各自职责,全力做好相应工作。城乡房产管理局、物管协会表示将主要针对如何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服务等方面下功夫。法院下步也将针对审理中的难点等问题,提出要求,通过统一执行尺度,明确裁判标准等,促进行业规范。业主委员代表也明确将多做解释释明工作。力争通过规范和加强物业服务,增强法律及服务意识,营造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和谐相处环境,实现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各种纠纷在源头得到预防和解决。
同时,该院也提出力争以此联席会为行业主管部门、审判机关物业服务以及业方各方搭建一个常态的协调、沟通平台,通过这一社会管理形式创新,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为市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进步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