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座谈会,市中院副巡视员黄玉春、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全市各基层法院联络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联络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全市法院自觉接受监督工作实际,对辽宁法院自觉接受监督工作的新做法和先进经验进行学习推广。会上,金牛、青羊、青白江、新津法院就确立“能动型、常态型、规范型”人大代表联络“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如何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针对性、实效性,推进联络工作的关键是哪“三个为重”,进一步深化联络工作的建议等方面分别做了重点发言。其余法院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总结了自身自觉接受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分析了其中的不足之处,并相互进行了交流。
与会人员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关于自觉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的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借鉴辽宁法院和其他法院自觉接受监督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各法院自觉接受监督的工作,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强化群众工作观点,将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作为改进法院工作、促进司法公正、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提高自觉接受监督的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司法综合能力。
市中院副巡视员黄玉春要求与会人员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制定学习借鉴方案,切实研究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其关注的案件,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络机制,丰富接受监督的方式方法,切实增强联络意识,不断提升自觉接受监督的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