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院党组满编运行的要求,政治部加大遴选和公招力度,在全市法院范围内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办理了三批公招和遴选法官工作。孟琪同志作为具体承办遴选和公招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在涉及面宽、工作量大、程序性强、时限紧迫的情况下,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周到细致的安排,主动积极的协调,吃苦耐劳的精神,确保相关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做到了无失误、无差错、无投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院党组和领导的充分肯定,得到了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广泛认可。
为表彰先进,激发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根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市中院党组决定,为孟琪同志记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