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邑县法院经过前期调查走访、参观学习和分析讨论后,立足工作实际,突出自身特色,研究制定了《大邑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
一是立足实际,分步推进。由于灾后重建的新审判办公大楼正在施工中,该院采取因地制宜、分段实施、逐步完善的方式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今年年底之前,按照市中院的相关要求,立足现有办公条件,合理划分诉讼服务功能区域,做到“小场所大服务”,实现集约办理、前后台协作和一站式服务。待法院新审判办公大楼投入使用后,再按照诉讼中心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依托场地科学规划建设,不断完善软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硬件设施设备,根据前期试运行情况对相关职能进行适当调整。
二是延伸职能,有效对接。为了将诉讼中心的服务职能延伸到基层一线,该院拟在三个派出法庭设立“诉讼服务分中心”,在法庭进门口设置接待窗口,固定落实接待人员,实行“一岗多责,错时服务”。 通过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实现有效对接,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快捷的诉讼服务。对管辖范围内的且符合立案条件的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当事人均可在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或派出法庭分中心进行立案审查,上交诉讼相关材料。诉讼服务中心和分中心再按照民商事案件所属区域,将民商事案件立案材料进行科学分流,执行案件材料直接移交本院执行局进行办理,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三是流动服务,快捷便民。针对该县地域宽广、山区交通不便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服务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的“流动法庭”优势,在全县各乡镇、司法所等地方设立10余个流动办案点,公示“流动法庭”的具体联系方式,形成“流动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流动法庭”由一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和一名司机组成,走村串户,上山下乡,定期在“流动办案点”开展立案、调解、开庭、调解协议确认、接待群众来访、接收诉讼材料等工作,发放“流动法庭”联系卡,广泛进行法制宣传,及时化解基层群众中的矛盾纠纷。
四是细化职责,动态考评。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目标分解、细化到各庭室和个人,确定责任领导和时间节点,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处理,做到检查与通报相结合,检查与目标考核相结合,并以此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提高干警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