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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法院分析基层法院精神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作者:徐勇、王敏  发布时间:2011-11-10 17:19:06 打印 字号: | |
  近期,新都区法院深入分析了当前基层法院精神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该院分析认为,当前基层法院精神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三点:一是缺乏正确认识。部分干警认为法院的中心工作是搞好审判,抓好审判实务工作是当务之急,法院精神文化建设过于注重抽象的价值观念、文化氛围,与审执工作联系不紧密,缺乏参与法院精神文化建设的主动和热情;少数法院开展精神文化建设的目的在于应付上级法院检查,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精神文化建设的开展缺少持续性,不能形成长效机制。二是缺乏精神内涵。部分干警将精神文化建设等同于对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技能学习,未将其放在整体法院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来实施,指导思想不明确,基本原则把握不准,导致法院文化建设流于形式,缺乏深层次的精神内涵,难以形成浓厚的文化积淀。三是缺乏有效形式。多数法院在推进精神文化建设过程中相互模仿,缺少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开拓创新的精神,导致法院精神文化建设形式单一、枯燥乏味,难以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严重影响了法院精神文化建设应有的效果。该院建议:一要深化认识,切实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将其纳入法院管理体系,作为评价整体工作的重要指标;成立精神文化建设负责机构,由分管院领导抓好总体工作,政治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其他各部门积极落实,形成职责清晰、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加强经费保障,积极筹措资金,建立和完善精神文化建设场所,配置相关器材和设施,加大对文化活动的经费投入。二要抓好典范,以先进典型引领精神文化建设取得实效。通过积极培育、大力表彰、加强宣传正面典型,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工作氛围,全面提升法院队伍的职业修养和职业形象;建立健全先进法官和个人的评选制度,以正面的先进典型引领法院精神文化建设,用榜样的力量不断展示其丰富内涵和巨大动力;将实现法院的共同价值和法官的个人价值统一起来,采取如“院训”、“院歌”、“宣传标语”、“法官讲坛”等形式加以表现;加强宣传、信息和调研工作,用先进和优秀的理论成果深化干警对精神文化建设的认识。三要创新形式,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丰富法院文化。积极开展“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等群众性文化或体育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编辑法院文化手册,将法院文化的核心任务、目的、近期目标、远景规划、文化絮语、成功格言等汇编成册,让法官随时翻阅,铭记于心;适时组织和开办专题讲座、研讨等针对性强的活动,让法官多渠道活跃思想、提升素质,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实现自我激励和教育;通过与高等院校合作,邀请教授、专家、学者来法院讲学、作报告,开阔法官精神文化视野。四要强化保障,搭建先进的精神文化学习交流平台。适度加大文化设施的经费投入,兴建图书馆、娱乐活动室、体育馆等文体活动场所,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并及时更新法律业务和其他各类图书,为学习型法院建设提供基本保证,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抓好法院刊物和网络建设,为广大干警总结交流思想体会、工作方法和办案心得提供重要平台。
责任编辑:徐勇、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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