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中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始终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积极贯彻落实党委、人大、上级法院的方针政策,采取四项措施,不断提炼和积累工作经验,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审判机构,有力促进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专业化和精细化
积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审判机构,促使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民事审判形成“两级法院、三个知识产权庭”的新格局;注重选任专业知识深厚、业务能力强、个人素质高的法官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目前,我院从事该项审判工作人员21人,均为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博士1人,留英、留美硕士各1人,另有24名专家陪审员、10名法律咨询顾问、涉及12个语种的22名专业翻译人员;案件审理过程中,采取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或邀请专家、顾问予以智力支持的方式,形成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的多元化组合;积极研究论证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模式的可行性,并适时予以推行,以此实现知识产权审判机构的综合化。
二、总结提炼适合知识产权审判特点的审判方式,不断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和服判率
一是加强诉前指导。以《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指南》等诉讼指导性材料和 “成都市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为抓手,充分详尽地向公众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诉讼指导。二是严格证据交换。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在开庭前进行证据交换或举行听证会,固定证据、明确焦点、突出重点,奠定调解基础,着力提升审判质效。三是注重依法释明。注重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尤其重视判后释疑,促使其服判息诉。近年来,该类案件的一审服判率平均达到80%以上。四是坚持调判结合。强化案前、案中、案后调解工作,通过诉前及诉讼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力求案结事了人和。五是充分邀请陪审。采取特聘法律咨询顾问对专业技术问题进行解答、邀请具有专业特长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疑难复杂案件审理、指定专门技术鉴定机构等方式,妥善解决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六是建立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对于重大、疑难或具有社会导向性、示范性的案件,采取审判长联席会议的形式,通过研究讨论,统一法律适用,做到“同案同判”。
三、构建党政重视、法院主导、企业参与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平台,着力保障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对知识产权审判的监督,采取特邀旁听庭审、主动沟通汇报、积极接受考察等方式加强其对审判工作的监督,赢得关心和支持;针对不少企业缺乏对科技创新成果的保护及维权意识现状,通过典型个案、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指导帮助重点企业建立完善法务预警机制;充分利用我市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平台,实现知识产权审判、政府服务信息与企业知识产权经营信息之间的流通,突出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增强司法宣传的针对性,提升司法服务效果;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发布知识产权信息蓝皮书,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建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四、融调研于审判,借审判促调研,突出特色,树立精品,全力打造知识产权审判先进品牌
坚持“融调研于审判”的理念和个个勤动手、人人精调研的工作思路,以调研的思路设计审判;对于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通过全局观察、全国比较、全面研究,打破审判人员的眼界障碍、地域障碍和个案法律适用障碍,提升法官司法能力,保证审判质效。近年来,我院相继完成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中的司法实践与社会需求》、《法院回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司法举措》等重大调研课题;在《人民法院报》等刊物上发表了百余篇知识产权法专业文章;出版了《知识产权裁判文书选》等书籍刊物;审理了多起典型案例,并在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等媒体上发表;多次在全国及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多次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全国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做重点发言或交流;今年4月,被最高法院确定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