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侯区法院成功调结一起欠薪案件,促使用人单位当场兑付农民工工资报酬38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2011年8月19日,余某某等20名农民工到该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其与某工程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责令对方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等费用。该院立案后,考虑到该案不仅涉及农民工权益问题,且涉及20个家庭的生活及社会稳定,院庭领导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专门就该案召开讨论会,并指派审判经验丰富、调解能力突出的法官牵头审理。承办法官及时召集双方当事人,充分阐述各自的意见,在把握争议焦点的基础上,向双方当事人讲明道理,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作出合理让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当庭向原告支付工资报酬38万元,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余某某等原告多次感谢承办法官,并向该院赠送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