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邛崃市法院召开执行案款兑现大会,集中兑付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执行案款8万余元。
2011年8月,该院依法受理了周某某等34名农民工诉四川省某机械厂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件,通过调解,被告同意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三日内支付34名原告工资。但直至11月底被告仍未按约支付,34名原告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该厂尚欠包括银行在内的众多债权人款项,面临资产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该院高度重视,执行局周密策划执行方案,数次走访被执行人,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经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协调,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和解协议,34名申请执行人快速足额地领取到被拖欠近两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