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栏目: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成都高新区法院深化公开树公信
作者:王鑫 徐佳  发布时间:2012-01-31 11:01:36 打印 字号: | |
  近几年来,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确立“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为目标,推行贯穿立案、审理、执行全流程的“开放式6+1”审判公开模式,扩大社会监督,深化司法为民,精细法院管理,既促进案件质效提升,又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增强了社会公众对司法的认知、认同,取得突出成效。早在2008年该院就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审判公开示范法院,为全市全面推广审判公开进行探索。2010年,该院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取得审判公正指标、改发率下降、法律文书质量等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审判质效综合指标全市第二,信访率大幅下降,越级上访为零的佳绩。

 全面规范 六类审判信息网上“晒”

 成都市高新区法院的审判公开是依靠高科技对审判中的相关环节进行全方位公开,“开放式6+1”审判公开模式中的“6”,是指在互联网上公开立案排期、庭审现场(视频)、裁判文书、主要证据、执行、鉴定拍卖等6类信息,这些信息既向当事人公开,也向社会公众全面公开;“1”则是指案件流程查询系统,是面向案件当事人一对一、点对点地全面公开其所涉案件信息。其中立案信息、开庭公告、执行信息和鉴定评估等4类还做到“百分百公开”。

 外地当事人吴书华因与他人做建材生意发生纠纷起诉到该院,其担心自己从未打过官司且不是当地人,可能会吃亏。

 但之后一个偶然的机会,吴书华看到并点开该院的互联网站,发现除诉讼风险告知、诉讼引导等常规内容外,占据该网站“半壁江山”的却是一条条案件情况公示,法院在哪天立案、被告是谁、案件在哪天几号法庭开庭、某个执行案件现在执行到什么阶段、裁判文书及公开的证据等在网页上都写得清楚明白。

 吴书华讲,想到自己的案件也会如此公开透明地审理,心里就踏实多了。目前,吴书华争诉的案件不但已经顺利审结,且其还顺利拿到了对方拖欠的货款。在接受采访时,吴书华还笑谈起当时的担忧:“会担心是因为不了解法院相关工作程序,怕吃亏是怕有暗箱操作,但后来案件的庭审视频和判决书都敢在网上晒出来,法院有坦荡公开的态度让我不担心了,而且所有看到的人都可以帮我监督法院。”

 据了解,裁判文书和庭审视频公开上网也受到了网友的热捧。目前,裁判文书板块点击率达12万余次,庭审现场板块2万余次。不少人民调解员、新闻记者认为,这是了解法院工作和案件审理情况的新渠道。一些法学院校也认为,优秀的案件庭审视频是很好的法学教材,可以直观地向学生展示庭审的诉讼流程,感受真实的庭审现场,对法学知识学习很有帮助。

 该院研究室主任龚桂莲说,公开此6类信息旨在解决审判公开存在的首要问题,即公开不全面、公开流于形式、公开随意性大,导致群众与法院司法信息出现不对称的情况。通过公开此6类信息,形成公开的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公开的对象范围从面向当事人到面向全社会,公开的内容范围从局部到全程,从而迅速打开审判公开的工作局面,增加公众和有关机关对司法的关注度和对审判公开的支持度。

 据统计,从2009年8月至2011年底,该院已在网上公开立案信息11853条,开庭公告信息7616条,执行立案、执行中及执行异议案件信息共5456条,鉴定评估即时性信息248条,公开裁判文书及同案附随证据1350条,公开庭审视频173条。上述信息的访问量达38.6万次,占该院网站自建立至今总访问量的47%。

 深入便捷 案件各环节情况及时告知

 当前,清楚案件进程中各阶段的信息可能是对当事人最大的帮助和服务。

 蒲枝明是一件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他所在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其在一搬家公司工作,在为客户搬家途中从车上摔下受伤,之后他将劳务服务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让蒲枝明感到意外的是,在案件审理期间,其手机每隔几天就会收到来自成都市高新区法院的提示短信。

 “你如果无力交纳诉讼费,你享有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你是否需要申请司法救助?需要申请司法救助请回复字母:AA”。

 接到这条短信通知,蒲枝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回复短信向法院表达了申请司法救助的意愿。

 而该院的软件平台随后将当事人回复的情况反馈到相关系统中,该案的书记员收到该信息后,有针对性地为其提供有关司法救助的诉讼引导。

 该案后经过法院调解,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蒲枝明顺利获得了工伤伤残赔偿。蒲枝明在采访中说,第一次收到高新区法院提示短信觉得很新奇,打完官司才知道这个方法不仅新鲜而且好用,自己有什么诉讼权利,法院都能够及时告知,这让他打官司心里很有底。

 由于是通过高科技手段操作,告知、提示当事人对法院工作人员来说同样便捷,案件审理每到一个阶段,法官或书记员点选办公系统中的发送短信的选项,审判公开软件平台就会将自动生成的短信发送到当事人手机上,通过短信告知该阶段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通知当事人及时查看领取诉讼文书等。

 现实中,该院对不同受众公开的侧重点加以区分,对于案件当事人而言,除了对其所涉案件进行诉讼引导,通过各类载体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提示进行诉讼的相关事宜和诉讼知识基本信息外,还实行全面及时的诉讼流程信息动态公开,这也是高新区法院审判公开的重点、亮点。

 该院副院长吴晋说,诉讼流程信息动态公开强调了互动性和即时性。以现有法院办案系统流程管理为内容、依托,通过法院主导开发的软件,自动生成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案件进展、权利义务、诉讼辅导等信息,当事人通过互联网站、触摸屏、手机短信、语音电话等载体,输入立案时自动生成的与案件对应的密码,便即可查询案件诉讼过程信息及回复。通过信息的查询和反馈,实现案件审判信息向当事人的全面公开,以及对当事人诉讼的及时全面辅导。

 梳理反馈 不断改进促提升

 成都市高新区法院认为,将审判信息从法院向外部传送的媒介传播也是实现审判公开、影响公开实际效果的重要环节。

 为做好审判公开宣传,提高公众知悉度,该院首先是加大力度完善传统宣传载体,除了印刷告知提示的书面资料,在法院醒目处放置显示屏、宣传栏、公示栏等外,还十分注重本地传统媒体的宣传报道,每半年举行一次新闻通报会,向本地报纸、电视台等媒体通报法院工作、信息公开等情况,主动积极沟通交流,畅通渠道不断扩大公开知晓面。

 为实现庭审公开的广泛参与,该院除将庭审视频在网上公开外,还尝试通过四川庭审直播平台进行庭审网络直播,收到较好反响。数据显示,该院庭审视频网上公开板块点击率达2万次,而该院在近两小时的网上庭审直播时间内视频点击率却超过40万次。在庭审公开和信息传播上,影响力和影响面迅速扩大,高科技手段充分体现出传统方法不可比拟的广泛性和便捷性。

 同时,该院还建立起工作评价意见和建议反馈机制,通过公开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短信等渠道及网络、软件平台等技术手段,及时收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评价信息并进行统计分析。

 据该院2009年以来的网友评价统计显示,对裁判文书公开这一块,有94.5%的网友认为满意,有3.52%的认为基本满意,有1.98%的认为不满意,而认为不满意的网友中,认为裁判文书写作水平不高的比例远高于认为判决不正确、说理不充分和法律适用有错误的比例。对于庭审现场网上公开,有92.9%的网友认为满意,有4.46%的认为基本满意,有2.64%的认为不满意,而其中法官庭审水平不高则是网友不满意的主要原因。

 针对上述情况,高新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并及时先后开展精品庭审、精品文书、精品案例三项评比活动,以增强法官的使命感、责任感,严格规范庭审意识,促进提高法官的司法水平、能力,提升法官定纷止争能力、庭审水平、案结事了技能,通过公开的外界评价和反馈,强化、完善了内外部监督机制,强力促进了法院全面建设,即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要求、新期待,又将审判公开打造成法院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和树立司法公信的知名“品牌”和“名片”。

审判公开促使法院 内优外显能力提升

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院长 田 林

当今,人民群众追求公平正义的愿望愈加强烈,个案的审判结果是否正确引领社会价值取向、道德取向,成为公众评价司法公正、廉洁与否的标尺。然而,由于部分案件的审判结果存在社会层面的“争议”,又因网络广泛传播,致使部分群众对司法不信任,并正在泛化为普遍的社会心理。司法的公信权威受到前所未有的考验。

 因此,在司法公信力亟待加强的历史阶段,尤其是在党中央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部署下,法院工作的“内优外显”十分迫切。所谓内优外显,即法院内部队伍高素质、案件审理高质量,及时公开地向外部社会呈现,实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正。按照我国司法结构的设计,基层法院是直接面对民众、依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的初审法院,因此,基层法院工作只有做到了内优外显,才能将我们优质的审判、优秀的法官队伍、优良的司法效果,以群众愿接触、易理解、能认同的方式外显出来,使司法获得普通群众的认知、认可、理解,从而逐渐夯实司法公信,逐步培养全社会的法治信仰,以稳定和谐的司法环境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基层法院的内优外显,主要应该实现三个“主动”:

 一是主动反馈社会关切,改变被动接受社会议论的状况。更加注重群众的关注点和直接的司法需求,采用群众易于接触和接受的载体与平台,例如,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进行电视、网络直播,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新闻发布会、舆情反馈通报会,开展第三方评价等,积极策略地回应社会和媒体关心的问题和案件。

 二是主动改善外显形式,改变简单报告司法数据的做法。不仅仅满足于“以案说法”,也不仅仅是公开一些简单的审判相关信息,而是在此基础上,通过深入分析各类阶段性的、横纵向比较的司法数据,尤其是能够反映法院所在区域社会发展、经济活动、社区管理中存在的趋势或突出问题,例如,劳动争议、合同纠纷、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案发特征,剖析背后反映的社会问题,每半年提出对相关部门、企业或民众的建议。

 三是主动深化公开内涵,改变公众对司法活动的神秘感。任何审判结果都是要实现对社会公众的价值导向作用,在审理程序上就必须开放、便民,不仅让当事人能切实感受到公平公正,更应该改变只有少数人知晓和关心的现状,力争有更多的群众参与进来,主动吸纳群众旁听和依法发表的意见,让群众来感受和评价司法的公平公正,减少社会对立情绪,争取群众的满意和认同。

 因此,无论从哪个意义上讲,审判公开都是实现内优外显的主要路径和不可多得的选择。以公开展示公正,以公正确立公信,已不仅是理论层面的探索,而是亟待深化和创新,须放在巩固执政根基这个大局上谋划。审判公开旨在体现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因此,既要研究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符合司法规律的程序法,更要创新审判公开的新方法、新形式,充分展示人民司法、公正司法。

 深化审判公开,是社会主义司法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多渠道、多方式及时的公开群众所关心的审判信息,依法、有序引导群众参与基层司法诉讼活动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实现基层和谐司法的有益探索。对树立司法公信力、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有持久的战略意义。

                 来源于《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王鑫 徐佳

友情链接

  • 中国法院网
  • 人民法院报
  • 四川法院网
  • 北京法院网
  • 中国民商法律网
  • 北大法律信息网
  •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