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全国法院行政诉讼优化庭审程序暨简易程序观摩调研会以现场庭审观摩、座谈交流研讨方式在蓉召开,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四川省高院相关领导、全国18个中基层试点及联系点法院代表40余人参加了会议。
参会代表上午在现场先后观摩了由郫县法院按行政诉讼优化庭审程序及青羊法院按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诉讼纠纷案,下午进行了试点经验座谈交流与研讨。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为全国法院行政诉讼优化庭审程序暨简易程序试点工作积累经验、指明方向,并为下一步行政诉讼庭审相关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近年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最高法院明确提出的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这一行政审判主题,以优化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试点为契机,针对现行庭审程序存在的繁琐冗长、针对性差、当事人权益保障不足以及不能有效解决当事人实质争议等弊端,牢牢抓住庭前、庭审两个载体环节,以出台的《一审行政案件优化庭审程序规范》为蓝本,以能动司法、权利保障为切入点,丰富和强化庭前程序、改进和优化庭审程序、引入和打造“公共报告人”制度,构建出各环节无缝对接行政审判庭审格局。
观摩的优化程序庭审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案件审理以强化庭前程序为切入点,细化和创设出“三书”告知程序、证据交换前置、庭前评议工作机制,庭前完成对案件证据质证、基本事实调查和程序性问题审查。开庭后即宣布评议结果等,争议不大的可径行辩论并宣判。宣布评议结果后,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公共报告人发表独立审查意见,当事人辩论后再进行回应,以减轻、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增强庭审的说服力和信服度。休庭时,公共报告人组织各方进行协调,同时合议庭进行合议,未达成和解的则进行判决。
当前,进行行政诉讼优化庭审程序并引入公共报告人参与诉讼、简易程度均需征得当事各方同意签字,且必须是在确何补强原告方诉讼权利及诉讼能力情况下实施。据了解,目前采用优化庭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庭审大多数要比以往缩短二分之一以上时间,采用简易程度庭审为半小时左右。
目前,成都中院通过行诉优化庭审程序试点,强化了法官引导职权,庭审抓准争议焦点并贯穿庭审始终,确保在强化当事人诉讼权益保障和庭审质量提升的基础上,压缩现有庭审程序中不必要的程式性环节,使庭审程序优化繁简得当。公共报告人从独立于当事人和合议庭的第三视角,充分发挥客观、中立的协调优势,不仅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案件审理方向、预测裁判结果,补强原告诉讼能力,更是有效地缓解、消除其对合议庭的不信任感,利于提升庭审的公正高效、裁判的权威公信及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试点效果逐显,不仅有力地保障和补强了原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能力、庭审质效也显著提升、并促进行政纠纷的实质解决,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和成都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