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和成都市妇女联合会联合发文(成妇发[2012]10号),表彰了一大批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中涌现出的品德高尚、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成都中院审管办、龙泉驿区法院十陵(女子)法庭被授予“2008—2011年度成都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青羊区法院刑庭审判员何丽、蒲江县法院刑庭庭长李冬梅被授予“2008—2011年度成都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和成都市妇女联合会联合发文(成妇发[2012]10号),表彰了一大批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中涌现出的品德高尚、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成都中院审管办、龙泉驿区法院十陵(女子)法庭被授予“2008—2011年度成都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青羊区法院刑庭审判员何丽、蒲江县法院刑庭庭长李冬梅被授予“2008—2011年度成都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