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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党组副书记、王平副院长对全市争创“两个一流”示范法院提出三点要求
作者:许国强 庄意义  发布时间:2012-05-21 08:47: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市中院和武侯区法院被确定为全省争创“两个一流”示范法院,郫县、都江堰市、锦江区法院被确定为全市争创“两个一流”示范法院。为切实发挥好示范法院的引领作用,带动全市法院奋力实现“两个一流”战略目标,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平对示范法院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勇于担当责任。各示范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形势、研究措施、制定方案,打造工作亮点,体现示范特色,把争创“两个一流”作为推进法院科学发展的有效载体,鞭策全体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更上一层楼,在全市法院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以此带动全市法院争创“两个一流”工作扎实深入开展。要主动加强与联系领导的沟通联络,主动汇报进展情况,争取支持,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二是务必创新推进。要以被确定为示范法院为契机,抓住机遇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为全市法院争创“两个一流”提供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市中院争创“两个一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及时总结、推广示范法院的好做法、好效果和好经验,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选树、推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和优秀个人,形成比质效、赛水平、争一流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贡献。三是凸显示范效应。示范法院在工作推进中力度要再大一些、步子要再快一些,充分发挥好带头、带动效应,名符其实地担当起示范法院的称号,不辜负市中院党组的期待和期望,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实现审判业绩有大幅提升、队伍形象有大幅改进和全面工作有大幅提高。
责任编辑:许国强 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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