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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法院与该区检察院共同举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圆桌审判实施办法(试行)》会签仪式暨新闻发布会
作者:尧刚、胡晓红  发布时间:2012-05-24 11:00: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武侯区法院与该区检察院共同举办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圆桌审判实施办法(试行)》会签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市中院少审庭副庭长李斌,武侯区教育局局长张天劲,武侯区团委书记黄晓颖,武侯区人大法制办副主任、武侯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徐建端,省人大代表史江,市人大代表何江、王礼强,应邀参加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法检两家就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圆桌审判模式发布了信息,指出这一模式主要有三大亮点:一是创新推出程序“四书”,即《适用圆桌审判案件建议书》、《适用圆桌审判案件告知书》、《决定适用圆桌审判通知书》、《适用圆桌审判案件决定书》,保证了未成年人审判程序合法规范;二是创新推出教育“三书”,即增设庭审教育环节,把《公诉人教育训诫书》、《法官寄语》、《告家长书》有机融入到圆桌审判的庭审过程中,进一步加强“情、理、法”的教育感化;三是检察机关在庭审过程中出示《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调查报告》,法院也将会把报告作为量刑的主要依据之一,为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做好前期准备。

  会上,武候区法院院长唐卫和武侯区检察院检察长邓贵杰共同签署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圆桌审判实施办法(试行)》。在媒体提问环节,法检两家还与部分新闻媒体就相关问题做了深入交流。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参会嘉宾和新闻媒体现场观摩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圆桌审判示范庭。
责任编辑:尧刚、胡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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