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回应不同审判部门业务培训的“个性化”需求,提升“三学”水平,6月14日、15日,市中院举办“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实务专项培训”,邀请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邹明理教授,四川大学化学学院院长、教授、有机化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余孝其教授作专题讲座。市中院部分审委会委员,刑一庭、刑二庭、少审庭、立案二庭、审执监庭、研究室、审管办部分法官,以及各基层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刑庭庭长和业务骨干共计170余人参加了培训,甘孜中院刑一庭、刑二庭全体法官应邀参加培训。
两位教授分别结合自身专长和实践经验,分别作了题为《鉴定意见类证据在审判实务的运用》和《新型毒品及其合成方法简介》的专题讲座,就鉴定意见类证据在审判实务中的评断与运用、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措施的完善等,以及新型毒品种类、合成方法和主要危害进行了系统讲授,并就审判实务中涉及的相关问题与法官进行了交流座谈。此次专项培训是落实 “学相关学”要求的一项务实举措,有利于帮助法官进一步拓宽视野,增强对相关知识的了解和掌握,解决“知己不知彼”的问题,促进办案能力的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