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争创“两个一流”,树立“双好”形象的目标,针对法官特别是合议庭成员庭审技能的主要短板,市中院民四庭决定在第三季度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在切实提升审判业务能力的同时培养储备人才。
活动坚持“全覆盖”为原则,全庭法官均参加主持庭审并完成一轮观摩安排,实现“人人台上审,人人台下评”。观摩活动要求每位承办法官自行选择案件,确定开庭时间。庭审当日,观摩小组参加庭审全程观摩,并以案件质量评查所用的“庭审质量评查标准”和自行设计的“庭审技能评价表”为主要参考进行测评。庭审结束后,设“即时点评”环节,由观摩人员点评。季度末,全庭进行工作总结,争取通过相互观摩、相互学习,相互评价的方式,达到审判长高位求进,合议庭成员奋起追赶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