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栏目: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市中院纪检监察室五项措施开展作风教育实践活动
作者:雷鹏、胡晓红  发布时间:2012-07-01 14:49:20 打印 字号: | |
  一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投入,自觉实践,做作风教育实践活动的楷模。二是履职到位,加强协调,确保作风教育实践活动按阶段、有重点有条不紊的开展。三是围绕信访,开展整顿,对纪检监察信访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将反映出的问题作为作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整改内容。四是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积极构建有利于审判作风持续改善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五是加强督察,跟踪问效,采取集中检查、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确保作风教育实践活动立查立纠、边整边改,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雷鹏、胡晓红

友情链接

  • 中国法院网
  • 人民法院报
  • 四川法院网
  • 北京法院网
  • 中国民商法律网
  • 北大法律信息网
  •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